《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定罪处罚。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 ,非法猎捕 、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 ,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 ,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加工食品出售等),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 、符合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 ,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罚 。进行网络销售 、扰乱市场秩序 ,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 。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非法狩猎的野生动物而购买,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以掩饰、